当借款合同中的借款用途和实际用途不同时,担
时间:2025-03-02|栏目:杭州萧山区刑事律师|
贷款担保人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当贷款人不履行还款义务时,贷款担保人则按照贷款合同的约定承担贷款偿还义务。银行贷款的担保人,要承担以下担保责任:1、作为一般保证责任保证人的,享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债务人的财产经法院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2、作为连带保证责任保证人的,与债务人承担同一的还款责任,不享有先诉抗辩权。即不论债务人是否有财产,是否经过法院强制执行,保证人都有义务承担保证责任,向债权人偿还欠款;3、以特定财产(房产等)设定抵押提供担保的,在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时,信用社可以申请法院拍卖、变卖该财产,以财产变价款优先受偿。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债务中的担保人需要承担两种担保责任,包括一般担保责任和连带保证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的,由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为一般担保。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约定担保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应当保证连带责任。连带责任担保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未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担保人在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贷款担保责任承担如下:1、一般保证,即当借款期限届满后,经法院审判或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并经依法强制执行,借款人仍不能返还借款时,出借人才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2、连带保证,《担保法》第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即当借款期限届满后,无论借款人有无能力归还借款,出借人既可以要求借款人返还借款,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返还借款的保证责任。
下一篇:暂无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
- 03/02 对方没有离婚。我可以起诉他重婚。我能承受多
- 03/02 不小心同时拍了身份证和本人,会不会有问题?
- 03/02 婚前贷款买房怎么办才能属于个人的
- 03/02 婚前男方父母出的首付、婚后夫妻共同还贷且已
- 03/02 对于还不起的邮政银行借款,我应该如何应对?
- 03/02 彩礼钱属于个人财产吗
- 03/02 超过60岁农民工工伤如何赔偿怎么计算
- 03/02 对方拖着不离婚怎样迅速离婚
- 03/02 法院判决我承担连带责任,冻结了我的工资,该
- 03/02 关于游戏账号租借后被封10年,可以报警吗?
- 03/02 民事诉讼开庭前几天交诉讼费
- 03/02 网上离婚诉讼已经审核通过但还没提起,我该如
- 03/02 我的银行卡冻结了,律师能否协助我进行解冻?
- 03/01 离婚带娃能要多少抚养费合适
- 03/01 我下高速左转,对方直行发生相撞,谁的责任?
- 03/01 没有房产证,可以分户口吗?
- 03/01 车祸伤情鉴定20天过不去怎么办
- 03/01 离婚后孩子问题怎么起诉
- 03/01 在女方不提供户口本的情况下,怎么迁入男方户
- 03/01 银行卡资金被非法转移,报警能追回吗?